招生专栏

Admission column

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5-03-20    作者:佚名     点击:

为选拔优秀考生、圆满完成招生计划,确保我校tyc1286太阳集团稳步发展,根据《河北农业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暂行办法》(校研字(2015)6号)精神,现就我院2015年硕士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2.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和协调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 长:张虎 董金皋

副组长:杨学举

成 员:王冬梅 朱宝成 刘国振 韩建民

二、复试分数要求

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执行2015年国家A类考生要求。生源充足的专业按120%(四舍五入)安排复试人选。

三、复试时间及安排

1.复试时间

拟安排两期复试,第一批复试时间为3月22--23日,第一批复试后,若有学科点招生指标未完成,再组织第二批复试。第二批(含破格生)复试时间定为3月28--29日。逾期不参加复试的考生可视为自动放弃。

目前通知的都是第一批。

复试环节与时间地点安排

内容

时间

地点

体检

3月21日及之前

当地二甲以上医院或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

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英语笔试

3月22日8:30

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生命科学学院B2205

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口语面试、综合能力面试)

各专业不同

各专业不同

各专业复试科目

专业

复试科目

参考书名

主编

出版社

植物学

植物生理学

现代植物生理学

李合生

高教出版社

发育生物学

发育生物学

发育生物学

王玉凤

科学出版社

细胞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细胞生物学

翟中和

高教出版社

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基因组学

基因组学

杨金水

高教出版社

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生物技术制药

生物技术制药技术

朱宝泉

化学工业出版社

生物工程概论

生物工程概论(第2版)

利容千

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

综合面试时间安排

专业

时间

地点

071001植物学

23日上午8:30

西校区B座2213

071008发育生物学

23日下午2:30

西校区B座2213

071009细胞生物学

23日下午2:30

西校区B座2220

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

22日下午2:30

西校区B座4楼

0780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

23日下午2:00

西校区B座2524

085238生物工程

23日下午3:30

西校区B座2213

2.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执行。

参加复试的考生下载体检表后,于复试前(22日前)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

考生持本人体检结果到河北农业大学各招生学院参加复试。

点此下载体检表

3.复试内容

1)、包括资格审查

2)、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

3)、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听力、口语、笔试)

4)、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

复试成绩为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测试成绩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之和,满分200分。

5.同等学历考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还应加试(笔试)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专业本科主干课程,每个科目满分100分。各科成绩达到60分以上(包含60分)为合格。

6.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5%,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5%,按照总成绩择优录取。

总成绩=初试成绩/5×65%+复试成绩/2×35%,按总成绩高低排序。

7.调剂:考生需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填报调剂志愿。

8.各招生学院于3月18日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招办”)提交符合条件并同意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名单;3月20日(第二批复试于3月26日)到研招办领取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名单,并与调剂考生进行确认,通知所有考生参加复试等事项。

9.各招生学院于3月24日(第二批复试于3月30日)上午将本学院复试合格拟录取考生名单上报研招办。

从外校调剂来的复试合格考生,要领取《调剂试卷函》。

10.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于3月24日(第二批调剂于3月30日),等待通过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否则将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不予录取。

11.参加复试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

五、资格审查

考生须提供下述材料,并严格按照下述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用A4纸复印,订书钉位置位于左上角):

(第一页)准考证复印件;

(第二页)应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原件、往届生提供大学成绩单复印件(在个人档案中复印并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第三页)复试政审表原件(点击下载空白政审表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注:档案在人才中心的到人才中心盖章,应届生盖各学院党委章);

(第四页)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五页)应届生的学生证复印件(原件备查),往届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第六页)学籍学历相关材料:

应届生: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籍验证打印);

往届生:提供具有12位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咨询网www.chsi.com.cn进入“学信档案”在线申请学历验证打印)如在线验证不成功,须由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相关部门进行书面学历认证,加急认证5天可以完成);

最终要提交如下图的证明,黑白打印即可。

6、报考定向的考生(或有意向改为定向的考生)请在复试结束后立刻与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签署三方协议书,过期不再办理。

7、因考生个人原因不能及时参加复试的,将视为放弃;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8、对于有以下情况之一的考生,将取消其复试和录取资格:

(1)政治思想审查不合格;

(2)在2015年7月底前拿不到毕业证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3)往届毕业生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学历证书编号与提供的学历证书原件不符又不能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的;

(4)证件和本人不符或证件不全的;

(5)没有达到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或与报考时的学历信息不符的;

(6)上一年度有作弊行为隐瞒不报的。

(7)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复试录取要求的。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校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复试过程中的一项重要评价指标。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各招生学院要强化对考生的诚信要求。具体为:1.考生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和材料;2.考生在复试过程中遵守各项考试纪律;3.遵守复试过程中的相关承诺;4.考生复试录取后遵守入学时的承诺。

一经发现有不符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隐瞒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七、复试不合格考生的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1.专业课笔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36分)。

2.面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

3.外国语成绩不及格者(低于24分)。

4.体检不合格者。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方面有重大问题者。

6.复试中提供虚假信息,考试过程中舞弊者。

7.考生身份不能确认者。

八、拟录取名单确定原则

1.首先,确定推荐免试生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复试合格生。

2.其次,按总成绩高低确定调剂考生。

3.再次,确定破格生。

十、破格复试

根据国家对破格复试的要求,我校破格复试专业定为行业艰苦、生源严重不足的专业、且经过调剂仍不能完成招生计划的专业。

破格复试条件:

1.仅限一门初试公共科目成绩略低于《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但专业科目成绩特别优异或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

2.线下生单科成绩分数与国家划定的本专业复试分数要求相差

不超过5分幅度,不破总分;

3.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拟录取专业是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考生;

4.破格录取的人数不超过学校总招生规模的2%。

破格复试的工作程序:

1.申请:3月25日前,在考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基础上,学院按规定审核,提出书面破格申请。

2.审核:研究生学院对申请破格的考生进行审核。

3.审批: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复试:由学院对破格考生进行严格复试,主要包括:资格审查、专业课笔试(满分60分)、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外语水平测试(满分40分)(含听力、口语、笔试)四部分,成绩的计算方法与第一志愿考生相同。

5.拟录取: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6.公示:包括考生姓名、编号、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总成绩。

十一、其他。

1.根据国家最新招生文件精神,各专业复试工作要全程录音录像,图像资料由各学院统一保存备查。

2.调剂原则按国家及省有关规定执行,如有变化将及时通知各学院。不明之处与研招办联系。

3.各学院还可以根据本院情况增加其他面试内容,如心里测试等。

4.为保证调剂工作有序进行,需要特别告知考生并签字的内容:

(1)调剂考生自愿选择复试专业后,不能更改专业,考生应签字同意调剂到该专业。

(2)校内一志愿考生自愿调剂后,即使原报考专业因其他原因出现空缺或招生名额增加,也不能再转回原专业。

5.因省考试院要用复试试卷与初试试卷对比核查,各学院要按规定要求,对复试试卷进行整理保存,以备核查。

6.在我校参加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允许再次参加我校的其他专业复试。

复试除体检外在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外,其余都在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B座生命科学学院。

河北农业大学西校区:

保定客运中心乘坐36路到河北农大西校区。

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坐16路到河北农大西校区。

河北农业大学东校区:

保定客运中心乘坐5路,36路到河北农大东校区。

保定火车站西广场乘坐5路,16路到河北农大东校区。

复试中有问题请联系臧老师:0312-7528516,E-mail:life0312@qq.com。QQ群:417058921

生命科学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