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答辩资格审核
研究生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涉及答辩申请人的学分、必修环节、发表小论文、学费、论文重复率检测、毕业论文函审等内容。
学分、必修环节、发表小论文情况由培养学院审核;学费缴纳的审核由研究生学院负责,培养学院负责清缴;论文重复率检测、盲审和已获批保密评审的毕业论文审核结果由研究生学院反馈给培养学院,培养学院答辩前将学院自行送审毕业论文的函评结果报研究生学院培养办。
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中任何一项有问题均不能批准答辩。
学校对发表小论文的要求是:已经见刊;未见刊的须有录用通知函和版面费发票。要求审核原件后留存复印件。
二、答辩时间安排
本期研究生答辩可从5月10日开始,5月31日结束。
三、答辩要求和注意事项
1、答辩委员会组成:
1) 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所属硕士点领域校内外现任副高职以上同行专家5或7人组成,其中包括2或3位校外专家,3或4位正高职专家,主席由所属硕士点领域校外(正高职)研究生导师担任,秘书由具有研究生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现任教师担任;
2) 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所属博士点领域校内外现任正高职同行专家7人组成,其中包括3位校外专家,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主席由所属博士点领域校外(正高职)博士生导师担任,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现任教师担任;
3) 研究生的导师(包括副导师)不能为答辩委员会委员或答辩秘书;
4) 经学校保密委员会批准为保密的论文,答辩委员会可不包括校外专家。
2、获批保密评审的毕业论文,其答辩委员会专家组成由指导教师指定,但仍须符合学校对答辩委员会组成的要求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导师要对申请保密评审的论文负总责,若保密论文在上级管理部门抽检中确定为不合格,学校将取消该导师的招生资格。
3、答辩组织者和答辩秘书应认真学习学校的有关答辩规定。答辩秘书应于答辩前3天将毕业论文送交答辩委员审阅;
4、答辩过程中专家提问后,答辩人应现场回答,不应中途退场准备。硕士答辩时间不少于45分钟,博士答辩时间不少于60分钟。
5、以学科点为单位核算,学位论文答辩成绩优秀数量不应超过答辩总人数的30%。
6、在学校规定的答辩时间内,各培养学院应按不同学科确定具体答辩时间、地点,成立答辩委员会,并由学科秘书在答辩前3-4天录入“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
7、研究生申请答辩,其论文必须是提交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最终版本。答辩时提交专家的论文与提交重复率检测合格的最终版本核心内容有重要变化,一经查实,则本次答辩无效,按学术不端处理。
8、答辩申请人从“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中填写并打印以下材料,所在培养学院及相关负责人审核。
下载材料种类
| 份数
| 材料出处
| 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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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审批表(表六)
| 一式两份
| 论文答辩模块
| 签字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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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学位论文答辩记录(表七)
| 一式两份
| 论文答辩模块
| 签字
|
3、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表八)
| 一式两份
| 论文答辩模块
| 专家签名
|
4、附一:答辩表决票及打分表
| 一份
| 论文答辩模块
| |
5、研究生知识产权保证书(注意导师签字)
| 一份
| 论文答辩模块
| 签字
|
6、学位审批表(表九)
| 一式两份
| 授予学位模块
| 签名
|
7、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 一式两份
| 授予学位模块
| 手写,贴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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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研究生课程学习、论文答辩汇总表
| 一式三份
| 授予学位模块
| 签字
|
注:1、研究生和相关人员必须登录“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填写并打印各种答辩材料。2、研究生论文题目在答辩前或答辩时变更的,表八、表九(纸制品)和论文(纸制品和电子版)采用新题目,其他各种表格和管理系统不再变更。3、2008级及以前年度入学的博士生,不通过“研究生管理与创新平台”,其答辩表格直接从研究生学院主页“下载中心”下载填写。
9、未尽事宜请按照《河北农业大学研究生学位(毕业)论文答辩相关规定》【校研字(2010)11号文】执行。
10、研究生学院将组织检查各培养学院答辩情况,并将进行论文抽查,发现问题予以通报。
四、答辩材料提交
于6月2日前交到学院。
硕士提交的内容:
u档案袋:内放2本学位论文+学生登记表2份+学位申请表(即表1-表9原件、附一、知识产权保证书一套;学位申请表即表1-表9复印件一套)
u3本学位论文(图书馆、学院、学位办)
u大摘要(正反打印)+上会表
u图书馆学位论文授权书(到时图书馆会有通知)